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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共同努力 将新义务教育法落到实处
2020-04-09 10:10:13 来源:中国广播网教育频道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写进了法律,使实施素质教育从一般的政策指导上升为统一的法律规定。这不仅是我国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进步,而且是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培养什么人和如何培养人,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要以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契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一、真正确立素质教育思想的指导地位

人的素质是综合国力的重要表现,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一个国家的强大和民族的振兴有多方面的因素,但人的素质尤其是青少年的素质无疑是最重要、最具潜力的因素。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培养造就创新人才,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有什么样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行为。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能够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错误的、陈旧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既阻碍教育事业发展,又会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因此,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以素质教育的思想理论为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首先,深刻理解和把握素质教育的科学内涵。素质教育的内涵十分丰富。从素质教育的定位看,宗旨是提高国民素质,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灵魂是思想道德教育,重点是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素质教育的功能看,充分考虑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主动精神和个性差异,注重形成健全的人格。从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看,关注“人的发展”,并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核心价值,强调要面向全体学生、为了全体学生开展教育。由此可见,素质教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针对部分学生的“精英教育”,而是面向全体、为了全体学生的“大众教育”;不是压抑学生发展的“片面教育”,而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全面教育”;不是追求升学率的“被动教育”,而是鼓励学生热爱学习、创新思考和乐观生活的“主动教育”。

其次,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完善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中,要多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教育改革趋势和发展动态,及时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素质教育,重视人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他们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继续发展的能力、学习的能力、对不断变化的世界的及时反应能力、知识的迅速更新和创新能力。新加坡提出了建立“勤于思考的学校,善于学习的国家”的目标。韩国、泰国、马来西亚都在思考如何培养下一代的主动精神,如何帮助下一代获得掌握运用知识和进一步创新的能力。为此,他们决定引进一些发达国家倡导的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指导学生学会独立提出问题并创造性的解决问题,鼓励学生大胆的探索,指导学生学会系统、独立地评论和加工信息等。

再次,加大宣传,使素质教育思想深入人心。素质教育的推进在我国属于起始阶段,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带头多学习、多讨论、多宣传,努力扩大影响,积累经验,增强信心。教育宣传媒体应加大对素质教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多形式、多途径地宣传素质教育,形成良好的氛围,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把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

法律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充分证明党和国家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带头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真正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

首先是把握正确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实施素质教育是当前教育领域的最深刻变革,教育的其他各项发展和改革都必须为这一变革服务。只有抓住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才能抓住发展改革的最关键环节、抓住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推进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周期长、见效慢、显性差,不像学校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硬件的添加等那样“短、平、快”“看得见、摸得着”,这就要求我们教育部门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有远见,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急功近利,在抓教育资源扩大的同时,下大力气狠抓素质教育的推进,并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抓出实效。

其次是把握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导向。社会各界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价导向对学校能否真正实施素质教育至关重要。导向正确就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否则,会影响甚至阻碍素质教育的实施。如在教育资源配置、评优表先、表彰奖励、干部任用等各方面,一定要用素质教育的标准去评价考核学校及校长,积极引导学校在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下工夫。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同时,应主动为学校和教师“减压、减负、松绑”,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任务,坚决纠正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进行区域内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并公布考试结果、按考试成绩排队的错误现象。应及时清理和废除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文件和政策,真正为学校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创造出宽松和谐的环境。

再次,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新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建立一套与素质教育相配套的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施素质的关键。因此,要把课改与教师队伍建设密切结合起来,把课改与“减负”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把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三、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

学校是教育和培养学生最重要的场所,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战场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在学校,只有学校真正行动起来,素质教育才能落到实处。

首先,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第五章用了过去没有过的篇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如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和教师应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从这些详细的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其目的就是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促使学校端正办学思想和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全面发展。学校应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并将其落实到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当前特别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突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确保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其次,因校制宜,找准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素质教育的思想是明确和一致的,但实施途径、方法、策略是多样化的。只要按照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学生主动活泼地学习和创新精神与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任何教育教学改革或举措,都是向素质教育目标的迈进。每所学校一定要因时、因地制宜,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从自身最薄弱的地方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切不可盲目攀比,更不可一刀切。

四、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力军

实施素质教育,最终是要用“素质”去培养“素质”。因此,教师素质的高低,教师如何施教,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教师作出了专门要求。如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等。广大教师应按照这些要求,切实履行实施素质教育的职责。首先,加强师德修养。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只有教师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才能为素质教育的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其次,将素质教育的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真正做到由单纯的传播知识转变为在传播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由面向少数学生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使他们的基本素质都能得到普遍提高,特长和潜能都能得到发展;由单纯重视智育转变为真正教书育人,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再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要真正把学生的主体地位落到实处,注重在教学中创造民主、和谐、宽容、理解的教学氛围,注重启发式、讨论式、问答式等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教育教学方法的应用。同时,教师要真正融入学生之中,切实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内心世界,因材施教,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最后,教师要适应时代发展,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五、切实加强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运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是这样,科学的教育理论是指导教育改革探讨的思想基础,是教育改革探索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的基本保障。在实施素质的进程中,既需要大胆地实践、探索,更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新经验、提升新理论。因此,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教学科研人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总结新经验,加强素质教育理论研究,并及时地把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素质教育的实践,以指导素质教育的实践。

六、积极营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命光荣,任重道远。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涉及众多家庭的子女教育和前途问题。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都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价值观、教育观。公平公正地将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建立以素质和实际能力为准则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就业、用人机制,真正从根本上摒弃仅仅以学历、资质、分数取人的偏向,努力消除在年龄、性别等方面的歧视。政府应切实保障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条件。大众媒体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家长应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素质教育的实施。各级教育部门应主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多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教育的实际情况,争取更多投入和支持。同时,应主动加强与宣传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正确的教育舆论导向,正确引导家长和社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素质教育实施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 新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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