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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推进“教考分离”尚存在诸多问题
2021-05-10 10:05:03 来源:光明日报

大学的考试或变难。近年来,多地高校尝试推进“教考分离”改革,以防止任课教师在考试中降低难度、“放水”,以此提高教学质量。比如,据媒体报道,前不久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对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多门课程实行了“教考分离”模式;辽宁省则于2020年11月起就在省内近10所高校开展教考分离试点,并将于今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主要考试课程全覆盖。

“教考分离”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极为普遍。小学的学期统测,初高中的学业水平测试均属于“教考分离”,即不由任课教师出题、阅卷、评价学生,而由地区教育部门统一命题、阅卷,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与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实际中,“教考分离”的实行,加剧了基础教育的唯分数论倾向。近来,国家教育部门接连出台减负措施,其中就包括不能对小学低年级学生进行统测,不公布考试分数和排名。

针对当前存在的“玩命中小学,快乐大学”问题,有人提出,中小学生要减负,大学生要适当增负。把基础教育的“教考分离”模式运用到大学课程考试中,因此就成为一个选项。具体而言,就是针对大学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采取“教考分离”模式,可以组织全国统考、省统考或者学校联考,以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的课程评分,或者在学生的课程评分中占据一定权重,并将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成绩的重要依据。另外,对于不能实行全省统考、联考的课程,则可在校内推进“教考分离”,由学院(系)指定教师而非任课教师出题,实行“第三方评价”。

从考试角度看,“教考分离”确实可以促进教师重视教学,让学生认真对待考试。然而,毋庸讳言,真正推进“教考分离”尚存在诸多问题。首先,从本质上看,“教考分离”依旧是应试思路,即用一次考试成绩来对学生作出评价,这显然与当前重视过程性评价的要求是相背离的。而对于开展探究式、项目式教学的课程教学来说,更不宜采取简单的考试评价。(蒋理)

关键词: 真正推进“教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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