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11月1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称,为加强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规范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标对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并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规则、培训机构收费信息公开等进行了细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晰定价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应当遵守本办法。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二是明确定价规则。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根据国家规定的主要定价班型,将定价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按照简单明了易操作的原则,以线下10~35人班型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培训收费标准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其他班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的与10~35人班型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线上收费按照规定的与线下收费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有关部门适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三是加强成本规制。落实国家要求,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明确培训成本构成,以及培训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等主要成本项目的审核原则。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各项成本和收入,以及培训人次、课时量、教师数量等经营情况。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收费信息公开,要求培训机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收费及退费办法、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强化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建立培训机构成本公开制度,要求培训机构每年在官方网站和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开上年度成本费用等信息。
五是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北京市区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公示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fc@fgw.beijing.gov.cn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 传真:010-55590845
4.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截图
凡注有"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或电头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的稿件,均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并保留"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的电头。